艺人杨明去年8月在山顶马己仙峡道发生交通意外,被控“拒绝提供血液样本作酒精测试”、“不小心驾驶”及“车窗玻璃光度不足”3项罪名,案件今日(21日)在东区裁判法院作出裁决。杨明9时由女友庄思明陪同下,乘坐白色保母车抵达法院,身穿黑色西装的他神情肃穆,见传媒守候拍照亦有挥手示意,随即步入法院。案件于9时30分开庭。 今年3月杨明出庭应讯,“拒绝提供血液样本作酒精测试”的罪名获判不成立,但他早前已承认其馀2罪,裁判官判他需要还押等候背景报告。之后辩方律师指因当初向杨明提供法律意见时,令对方以为不会被还押及判监,故推翻2罪的认罪答辩,并且因提供了不恰当的法律意见,待杨明推翻答辩后,亦不会再代表杨明,法庭批准推翻认罪。 杨明在庭上等候期间神情显得疲惫,更紧张得不停搓手、玩手指。裁判官随后宣判他所犯的“不小心驾驶”及“车窗玻璃光度不足”两项控罪维持原判败诉,并指双方认为有需要可以交予更高法院处理,又批准双方律师退庭15分钟检视法律文件。杨明闻言对结果显得相当失望,更拉低口罩唞大气,之后随律师到会议室商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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