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匿名
发表于 2015-8-27 17:31:3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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已 於 二 零 一 五 年 八 月 十 日 委 任 总 承 建 商,为 我 们 兴 建 位 於 将 军 澳 工
业 邨,建 筑 面 积 约 为31,777平 方 米,由 一 幢 六 层 高 媒 体 大 楼 及 一 幢 一 层 高 的 制
作 室 大 楼 组 成 的 多 媒 体 制 作 及 分 销 中 心,以 支 援 本 集 团 在 多 媒 体 业 务 的 发 展。
有关的合约金额为450,000,000港 元,建 筑 工 程 预 期 於 二 零 一 六 年 十 月 完 成。
现 时,本 公 司 正 等 待 流 动 电 视 传 送 制 式 司 法 覆 核 的 判 决,以 及 政 府 就 免 费 电 视
牌 照 司 法 覆 核 中,香 港 电 视 获 判 胜 诉 的 上 诉。我 们 将 视 乎 上 述 个 案 的 结 果 而 调
整 多 媒 体 业 务 的 发 展 计 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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