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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7-2-24 14:23:5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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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照《方案》部署,综合治理从2016年12月开始至2019年11月结束,分3个阶段进行。在部署阶段,各市、省有关部门要按照总体要求,制订具体实施方案,明确职责,细化措施,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动员部署;在整治阶段,定期开展督导检查,及时解决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,确保各项工作按期完成;在总结阶段,各市、省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成果,形成总结报告并报送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,由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汇总后报省政府安委会。 据悉,综合治理内容主要包括:分工全面摸排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、有效防范遏制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、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、强化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的依法治理、加强规划布局和准入条件等源头管控等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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